我国农业保险的创新途径探索
农业保险的创新,是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的动力。我国农业保险要走出困境、要寻求较大的发展,探索农业保险的创新是必然的选择。探索我国农业保险的创新应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一、农业保险产品市场的创新
当前,国际上农业保险产品的创新分为两个主要类型。一是区域产量指数保险;二是气象指数保险。区域产量指数保险是以一个事先指定的平均区域产量(通常是县)为基础,当被保险的农作物平均区域产量低于指定水平时,确定损失补偿支付的合同。损失补偿不依赖于单个农场产量,只取决于实际区域平均产量与指定水平的数量关系。而且.保险人不需要了解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从而避免了信息不对称问题;当区域平均产量低于指定水平时,那些个体产量高于指定水平的农户,能在没有损失的高产量情况下,额外地获得保险公司的损失补偿,有利于激励生产者之间的竞争,促进农业生产力的提高。气象指数保险是在一个事先指定的区域内,以一种事先规定的气象事件的发生为基础,确立损失补偿支付的合同。气象指数保险在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上,更有助于反映农业系统性风险。而且气象指数的农业保险不需要农场产量的历史数据,仅需要历史气象数据和准确的气象测度,这就使农业保险直接以系统性气象风险的测度为依据,而不是间接地通过产量来反映系统性的农业风险,从而为保险公司承保系统性农业风险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农业保险资本市场的创新
(未完,全文共2970字,当前显示58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