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思考
一、严格基建程序,规范项目管理
(一)依法规范项目法人职责。人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体,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的始终,因此加强对项目法人的教育,是确保安全关键。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主体,对工程项目负总责。项目法人是水利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责,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管理负总责。项目法人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项目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负部责。基础设施项目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具备项目管理工作的实际经验。项目法人单位的人员素质、内部组织机构,必须满足工程管理和技术上的要求。如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要追究项目法人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二)严格执行项目“四制”。规范项目法人组建,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创新建设管理模式;严格开工审批和合同管理,防止随意设计变更;加强建设监理,认真执行监理制度,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保证现场监理力量,确保监理工作质量;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严格按照规定招标,健全招标投标监督机制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着力解决规避招标、围标串标、虚假招标、评标不公等问题,促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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