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教办厅函〔2018〕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厅〔2017〕3号),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要求,做好2018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不断提高高校透明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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