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基建物资采购管理条例1、矿井自购物资由综合科设立专职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采购工作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综合科严格遵守公司的各种管理制度、采购管理流程,本着服务公司基建的宗旨,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2、矿井财务部门负责对公司的所有采购合同进行审核、监督,保证公司所有经济行为的合理性和经济性。计划科负责对采购计划的审批,确保采购行为的合理和采购资金的落实。
3、收集矿井基建所需的物资、设备(公司集中控制的)采购需求,编制各期采购计划,上报矿井财务科审批并执行。
(未完,全文共787字,当前显示25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