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接待管理规定
企业内部接待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对外接待管理水平,促进接待工作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恰当、节俭地开展好公司对外接待和公共关系工作,更好地塑造企业形象,促进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外接待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根据接待对象不同单位、不同层次、不同需求,掌握接待工作规律,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计划周密、主次分明、机动灵活,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严密细致的作风扎实做好工作。
第二章接待分工
第三条对外接待工作由综合部负责归口管理,相关部室、分公司协助配合。
第四条接待工作按来宾级别分成如下四类,并按类别区分接待标准及工作分工。
(一)一类接待。主要来宾为省部级党政军领导和总部副总经理(含)以上的领导。该类接待由综合部负责编制活动计划和安排食宿,由公司主要领导陪同。
(未完,全文共1426字,当前显示35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