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班补贴费管理规定
夜班补贴费管理规定篇一一、调整中夜班费。三班倒中班调整为5元/班,夜班调整为10元/班;两班倒调整为白班3元/班,夜班12元/班。该部分费用由公司按照实际拨付,不再占用承包单位车间绩效考核部分。
二、增加拉丝补贴。拉丝一层增加200元,新区补贴到550元/月,泰安本部补贴到500-530元/月;增加拉丝二层和漏板工补贴,标准为100元/月。
三、新招聘员工试用期工资调整为1800元/月,分配到拉丝的当月即享有拉丝补贴,4月招聘新员工开始实施。
夜班补贴费管理规定篇二第一条为规范本所值班补助及夜班补助标准,根据本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值班补助及夜班补助对象为特殊工种及特殊岗位人员。
第三条管理人员及地调科研人员日常业务加班原则上不发放加班费。由于临时增加工作任务需加班的,报主管所长批准后按实际天数发放加班费。
第四条值班补助及夜班补助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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