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秘基础之公报的格式与例文
(一)含义、功用和性质
公报,是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的公文文体。
公报是周知性公文,往往在报刊、广播、电视上发布,被看作是党或政府正式发布的官方的报道。它的作用是能将党或政府以及人民团体的重大事件或决定事项,迅速广泛地传递到国内外。
(二)种类
公报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会议公报,报道会议或会谈情况,有单发的,也有会谈联发的。一种是事项公报,报道重大事件、事项。
(三)格式和写法
1.标题。会议公报往往以会名加文种构成标题;事项公报则与一般公文相同,以发文单位、内容、文种组成。有时可省略为《公报》或《新闻公报》,即只留文种。
2.正文。会议公报要写会议全称、时间、地点、出席者列席者主持者参加者、主要议题、方针政策人事事务方面的决定、会议的号召要求等。事项公报,基本是个只写工作、进度、事实、数据的总结,如人口普查结果、国民经济阶段情况或专题情况等。
3.其他。日期,放在标题下、正文前,加括弧。落款,因标题包含了会名或发文单位、可以省略。重要的较长的会议公报可在标题下、正文前加提要。
4.注意事项。日期、地点、人数、事实、数据必须绝对确切可靠,中心议题要突出,语言要简明、概括、朴实、庄重、得体。
(四)例文简析
公报例文l: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
(1997年9月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1997年9月6日至9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182人,候补中央委员123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江泽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于9月12在北京召开。
全会讨论并通过了中央委员会向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讨论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一致决定将这两个文件提请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
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候补委员克尤木·巴吾东同志为中央委员。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希同问题的审查报告。
全会在民主、团结的气氛中,就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跨世纪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为十五大的胜利召开作了充分的准备。
简析:
这是典型的会议公报,但不是一语括尽那种简单的告白。标题写明公报全称,括号注明何时、何会通过。正文开头三段,一是何会何时在何地举行了;二是什么人出席及数额、列席为何等人;三是主持者和江泽民作了重要讲话。对会议概况交代清楚。主体宣布会议的四项决定:一是十五大何时何地召开,二是通过十五大报告及党章修正案,决定提交代表大会讨论,三是递补中委,四是通过了中纪委关于陈希同问题审查报告。结尾一行,介绍了会议气氛,讨论的重大问题及其意义——为十五大召开充分准备。规范、简当、得体。
公报例文2: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一九八三年十月二十五曰)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一九八三年十月十七日至二十五日,在北京举行。
到会委员一百二十三人。省、市、自治区纪委书记和中央有关部门纪检工作负责人五十二人列席了会议。
这次会议,是在中央纪委第一书记~,-z-、第二-t~记黄克诚的指导下进行的。
会议一致拥护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一致同意邓小平同志、陈云同志在中央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会议集中讨论了从纪律检查工作方面保证中央整党决定的贯彻执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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