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平安单位责任书
创建平安单位责任书篇一:平安创建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建设局全市建设工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项目创建规划,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的落实,为实现平安苏州、和谐苏州作出新贡献,经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与苏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乙方)协商,订立如下平安创建责任书: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甲方应自觉服从乙方的工作指导,进一步深化对平安创建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正确处理施工生产、内部承包与项目稳定的关系,通过民工学校、板报讲座、信息平台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充分调动项目员工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自觉主动地为平安创建献计出力。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根据施工进程,甲方及时调整综合治理平安创建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项目部专业安全员担任,各个施工阶段的班组负责人均为成员。甲方与各班组签定责任状报乙方备案,确保平安创建与施工生产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层层落实,有序开展。
三、实施一票否决制。甲方凡因民工工资纠纷群访、安全生产发生二起(含二起)一人因公重伤或一起二人以上(含二人)因公重伤事故、违法分包、被质(安)检或其它主管部门抽巡查不合格复查仍不合格、施工突发事件处置不力等情况之一,受到投诉、举报或新闻
创建平安单位责任书篇二:创建平安单位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深化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我县创建平安单位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强化组织领导及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承担本股室、中心创建平安单位的主要责任,并负责做好日常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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