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目标责任书
旅游目标责任书篇1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精神,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旅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实现我市旅游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
产责任制的要求,×××旅游局特与签订二○一三年度旅游安全责任状。
一、责任对象
各单位的法人代表(行政第一负责人)是旅游安全第一责任
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旅游安全工作的领导是安全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对单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旅游安全工作的业务科(股)负责人是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责任人。
二、总体目标
控制轻微、一般和较大旅游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旅
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及旅游行业管理的法
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并列为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和黄金周前或期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及专项安全检查,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档案。
(二)健全安全领导机构。继续完善和充实本单位安全生产
管理工作机构,各单位应当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安全管理机构,确保工作不受影响。督促所属企事业单位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管员。
(三)继续健全自上而下的安全责任网络。根据属地管理原
则,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与所在地的旅游企事业单位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本单位安全生
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年终严格进行考核、奖惩兑现。
(四)继续认真督察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和抓好各类危险源监控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将安全管理所需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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