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综合治理维稳责任书
关于综合治理维稳责任书篇1为了认真贯彻党的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基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和各种邪-恶势力,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指示精神,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目标控制
1、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做到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
2、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处理和答复,无非正常上访,实现无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上访。
3、将治安防范的责任和措施分解到人,治安防范有力,不发生影响特别大的恶性案件。交通、火灾、安全生产事故比上年下降,不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
4、扎实抓好平安创建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不断巩固平安创建的工作成果。
二、工作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分别为第一、二责任人,全面负责落实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2、落实稳定责任制,及时排查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及一切不稳定因素,杜绝群体事件的发生和群体上访。
3、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及时解决好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有具体的防范网络,有处理突发事件预案,有处法措施和方案,各种防范监控措施到位。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和重点人员的帮教工作。
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搞好三月宣传月活动,坚持经常性广播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弘扬社会正气,打击、杜绝社会丑恶现象的发生。
5、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该项工作的必备投入。
三、奖惩规定
1、本责任书所规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列入支部、村委的年度工作目标,作为考核其政绩的依据之一。
2、经考核,当年责任目标完成,评选为先进单位和个人的,由党委、政府予以表彰;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除综合目标扣分外,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的干部,依据安岳县相关文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乡党委政府、签订单位各执一份。
责任人:xuexila
(未完,全文共2748字,当前显示91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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