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创建模范职工之家申报材料
自我局工会成功创建为自治州模范职工之家之后,我局继续加大基层工会的建设力度,在开展国家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过程中,将工会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同时确定创建自治区级“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局领导给予此项工作高度的关心和重视,下面将我局创建自治区级模范职工之家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人为本,狠抓“三个文明”建设
阿拉山口国税局自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始终把队伍建设、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首位,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全心全意依靠干部职工,始终坚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昂的精神塑造人,以优良的作风感召人,以先进的文化凝聚人,打造了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有效地促进了国税事业协调健康发展,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自1995年以来,共获国家、自治区、地州及阿拉山口口岸有关部门表彰的集体近60项,获自治区、地州及阿拉山口口岸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个人有20余人次。在阿拉山口国税人的不懈努力下,阿拉山口国税局先后被国家税务总局、共青团中央联合命名为国家级“青年文明号”,跨入“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的行列,被自治区国税局评为“自治区国税系统最佳办税服务厅”、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称号,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自治区人民政府行风示范窗口”称号,2005年10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可以说,山口国税局的荣誉和我局的组织收入工作一起齐头并进。
二、加强领导,推动模范职工之家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一)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加强领导
为了加强对我局工会创建工作的领导,局党组对建设自治区级模范职工之家的活动给予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建家就是建单位,建家就是建人心。2006年,根据州总工会有关申报评选模范职工之家的精神,局党组决定,在本局开展创建自治区级“模范职工之家”的活动,认真制定了《阿拉山口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自治区级“模范职工之家”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张洪斌同志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工会,办公室主任由局工会主席帕尔哈提同志担任。同时对创建工作提出了目标、要求,制定了具体的规划和措施,明确了相关科室职责。为了确保建家活动的实效性,我们坚持重实效、抓创建,深化建家工作内涵。局工会结合“模范职工之家”的创建验收标准,定期组织自检,以便进一步迎接上级工会对我局建家活动的考核验收。使我局创建活动形成了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科室支持配合,工会组织实施的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格局。局工会组织加强领导,真抓实干,力戒形式主义,认真做好创建自治区级模范职工之家活动的规划、实施以及成效的记载,规范创建活动档案,做好经验总结和调查研究工作,探索新形势下国税工会工作的新路子。
(二)制定创建方案,加强指导
为了强化本局开展创建自治区级模范职工之家活动的指导,局工会以阿国税工发〔2006〕1号文下发了成立创建自治区级“模范职工之家”领导小组的通知,以阿国税工发〔2006〕2号文下发了《关于开展自治区级“模范职工之家”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建家对象和创建原则、评比标准、基本内容和措施、组织领导四个方面作了具体的要求,并制定了创建目标,使本局的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三)落实经费,确保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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