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发展中国家的民族主义
[内容提要]90年代以来民族主义在发展中国家的复兴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和价值根源。民族主义内涵的维护民族权益、争取民族自决的核心话语迎合了两极格局解体后发展中国家摆脱困境的政治需求。发展中国家的民族主义实践则表现为经济民族主义、政治民族主义和文化民族主义等重点有别的形式。民族主义尽管是发展中国家基于现实做出的理性抉择,但它不能做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长期主导价值。
[关键词]发展中国家民族主义
世纪之交,回顾百年曲折的历史进程,可以发现对国际格局影响最为深远的全球性事件莫过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和两极格局的崩溃,有惊人相似的是,两次事件导致了两次大规模的民族主义浪潮。前者瓦解了殖民体系,导致一系列新兴民族国家的增生;后者则使一些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走向分裂,并在局部地区造成了激烈的动荡与冲突。
现代民族主义起源于17、18世纪的欧洲,已是学界不争的事实。[1]而本世纪两次民族主义浪潮的主体却都是发展中国家,尤其是90年代以来的民族主义,还与强大的全球化趋势相逆反。对此,人们自然会生发出这样的疑问:它正常吗。
正如吉登斯洞察的那样。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必定聚集在话语意识和"活生生的经验"之间的交叉地带。[2]那么,在现代政治生活中,民族主义的话语意识到底是如何吸引了发展中国家。又是怎样一些活生生的经验使发展中国家与民族主义结下了不解之缘呢。
简要考察民族主义的历史发展就可以发现,欧洲的民族主义是在封建社会的母胎中孕育而来,是工业革命与资本主义发展合乎逻辑的原生物;而发展中国家的民族主义则是在反对欧洲和其他殖民大国统治的暴力斗争中产生的,它在很大程度上是前者的影响和派生物。但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民族主义一旦在发展中国家生根,就很容易滋长蔓延,赢得政治、文化精英和大众的普遍认同。
要解释这一现象,首先必须弄清楚民族主义的核心话语,即主导的价值取向。
按照盖尔纳的说法,民族主义最基本的信念是"政治与民族的单元应该同一"[3],就是国家与民族同一。实现一族一国的理想模式,是民族主义最初在欧洲兴起时最激动人心的主张。
海恩斯写道,民族主义这个词出现在欧洲之后,大致有四种涵义:第一,作为一种历史进程的民族主义,在这一进程中,民族主义成为创建民族国家政治联合体的支持力量;第二,作为一种理论的民族主义,它是提供给实际历史过程的理论、原则和观念;第三,民族主义包含着一种政治行动,如特定的政治党派的行动;第四,民族主义是一种情感,意指一个民族的成员对本民族国家有着超越于其他的忠诚。[4]
可见,民族主义实际上是一种以"民族自决"为核心价值的奇怪的混合物:它既可能是系统的理论,足以为实际的民族成长提供原则和观念,也可能仅是一种强烈甚至狂热的族际情感,吸引着族民个体的忠诚与报效热情;既可能是严密整合的政治运动,也可能仅是运动的口号或象征;既可能是族民团结的真实感受,也可能是制造出来的心理幻觉。
民族主义在核心价值观上的统一性和在表现形式上的多样化,使得它可以被不同的领袖人物在不同的历史情境中赋予不同的意义内涵而达到不同的政治目标,换言之,单纯而又复杂的民族主义因其宽泛而成为最"有用"的意识形态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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