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制问题和对策
一、目前政府统计法制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法制观念淡薄,认识不足。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统计法制开始的时间并不是很早。而且我国也是在十年前才发布《统计法》,这是我国的第一部统计法律,同时也是目前我国存在的唯一一部统计法律。近几年,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统计工作的发展,在最大限度上发挥统计对于社会整体发展以及国民经济的指导作用,很多地方又相继出台了一些统计行政法制规章。但是,如果想要社会公众对于统计法制有一个全面而深入的认识,并且树立较强的统计法制观念,仅仅依赖于前面这些还是远远不够的。而且,就现在政府的发展来看,官员违法乱纪,依靠自己职位便利谋求利益的现象还是存在的,统计违法行为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
(二)基层基础建设不够规范。根据近年来统计工作的进行情况来看,在对调查对象进行统计调查的时候经常会出现调查对象不配合调查的情况,基层的基础建设也不是很规范。如此一来,在进行统计调查的时候不仅耗费了更多的时间,而且统计调查工作难度不断加大,工作量不断增加,同时整体的工作质量也不是很高。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总结为以下几点:①很多情况下,调查对象为了防止商业信息的泄露,想要保护个人隐私,在接受统计调查的时候不愿意配合;②调查对象为了保证个人利益不受到损害,不愿意设立专门的统计职位,而是随便聘请一些兼职人员来敷衍了事;③统计调查对象没有统计法律观念,也不愿意自觉履行该尽的义务;④还有就是有一些统计人员本身不具备专业能力,同时在工作的时候也不是很认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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