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科技创新实效分析
1新中国科技创新政策的文本分析
简单说来,所谓科技创新政策,即政府为促进科技创新而采取的各种直接与间接的措施。就新中国科技发展而言,在及至1996年前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实际上并未制定出独立的科技创新政策,在某种程度上一直是对以往科技政策与实践的延续,通过加强对科技政策、产业政策和经济政策等的协调来促进科技创新活动的。具体是:
(1)科技创新发展目标:从常规变化模式到范式转换—平衡模式。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科技发展政策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其创新发展目标模式上的变化。依据托马斯•库恩的科学进步模式理论,政策变化大致有两种基本模式:一是常规变化模式,即政策在保持基本方向或目标的前提下发展演化,或新旧政策之间保持较大程度上的连续性;二是范式转换—平衡模式,即政策连续过程出现中断或飞跃,新政策取代旧政策[1]。从政策文本上来看,以1996年为分界线,我国科技创新发展目标变化正好经历了这样两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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