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创新研究
摘要。近年来,公共文化服务成了学者在学术研究中的一个焦点。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国家扶持政策的倾斜,西藏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极大提高,他们不再满足于基本的物质需求,而更多的是追求精神层面的需要。因此,在西藏地区构建创新型公共文化服务就显得更为重要。同时公共文化服务创新也是当今迎合文化全球化的必然选择。本文首先对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职能进行了概述;其次结合西藏实际,指出了当前西藏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职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最后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提出了西藏政府在这一职能方面的优化对策。
关键词:西藏;公共文化服务;政府职能;创新
1引言
“公共文化服务”一词首次出现在2006年9月颁布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它强调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维护低收入和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以及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如今,政府在履行这一职责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内涵
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是国家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因此,大力发展文化是强国的必经之路,也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职能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学术界对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具体概念的界定说法不一,但本质上都一致认为是以政府部门为主的公共部门提供的、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生活权利为目的、向公民提供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制度和系统的总称,包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资源和服务内容,以及人才、资金、技术和政策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3西藏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职能定位
政府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但这并不意味着是唯一的主体,相比较其他主体来说它在提供文化服务时起着重要的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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