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策略研究
[摘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十二五”期间提出的一项惠民工程,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提供借鉴和示范,也是建设公共文化的黄金时期。在服务升级的大背景下,如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是一项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以湖北省咸宁市为例,结合咸宁市近年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分析文化建设过程中的不足,依据当地的历史文化背景和经济发展程度,最后针对咸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提出建议。
[关键词]咸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服务升级;建议
公共文化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传播先进文化的非营利性文化服务。社会公众既是文化的创造者又是文化工作的继承者,公众对公共文化的参与、享受程度是决定一个社会公共服务文化建立完善程度的标志。文化遗产由于自身的稀缺性、不可再生性和已被破坏性的属性,在被合理利用的方面受到诸多限制,因此文化遗产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方面的应用并不能发挥应有作用。如何在咸宁已创建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内合理利用文化遗产资源,使之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内容,是咸宁文化建设需要面临的众多问题之一。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概述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明确提出
在上个世纪中后期,我国把文化领域统称为文化事业,只到“十五大”才明确提出文化产业的概念,并将文化的公益性事业和文化产业相互区分开来。在2004年,我国又提出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概念,不久制定“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政策表达,由此开始,我国的公共文化事业发生了历史性的转折。在2011年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上更将文化事业作为全会的重要议题,提出了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也为我国文化发展方向指明了方向
(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内涵
公共服务是政府利用公共资源以满足人民的需求为目标的行为,它着眼于社会利益,是一种一般性或者普遍性的行为。公共服务文化主要包括维持公众生存发展基本需求的公共设施,比如文化馆、提树冠、博物馆、美术馆等社会设施。另外还包括政府拨款、贴息、社会捐助等,它是公共文化服务可以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为社会大众提供文化方面基本需求,充分保证公民基本文化权利的各种服务的总和。和文化产业体系相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贴近群众的基本利益,符合社会发展的根本效益。
(三)正确理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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