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数字文化治理能力分析
1引言
从党的十六大到十九大,中国语境下的治理内涵与治理思路日益清晰。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要求下,政界与学界开始思考本领域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系。许多学者利用治理现代化的视角进行研究推动。通过文献回顾,文化治理、社会治理、公共文化治理等成为学者思考文化与治理耦合性关系最多的研究主题,而公共数字文化治理则是具备前沿性与现实性较高的研究内容,经历了一段时期的研究推进,公共数字文化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进入学术界视野。
2公共数字文化发展现状及治理概况
公共数字文化首先在存在形式上实现了数字文化与纸本文化等实体文化的区别,同时用公益性、公共性规范了数字文化的边界,赋予其内涵,最终通过公共服务实现其价值,从而使公共数字文化这一概念成立。
2.1公共数字文化的发展现状。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宏观上来说,公共数字文化指在全社会范围内产生的能被公平获取、公共利用的具有公益性、数字性的文化产品及文化服务的总和。大部分来源于政府机构、文化事业单位,小部分产生于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狭义上的公共数字文化是指,以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等重点工程为基础,打造的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库群,构建的互联互通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过程中产生和实现的文化形态,通称之为公共数字文化。虽然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格局宏观,但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解。(1)作为承担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主体工作的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逐年增加。截至2016年底,我国公共数字图书馆3172所,文化馆3338所[1]。包括档案馆、博物馆在内的公共文化机构主要承担资源整合、服务推广、巩固公共数字文化基础设施等功能。(2)积极的智库支持。目前,全国共建有包括北京大学和上海市图书馆等在内的6个国家公共文化研究基地。2015年12月“大数据与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研讨会”在上海图书馆召开,会上发布《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大数据应用研究》报告。2016与2017年底,公共数字文化研讨会分别在上海图书馆与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召开,会议主题分别为“共话公共数字文化发展方向及对策”以及“智慧时代的公共文化空间服务”。(3)从三大数字文化工程到国家公共文化云。在三大惠民数字文化工程中文化共享工程承担了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主要任务,截至2015年底,文化共享工程数字资源总量累积达到532tb。地方特色资源建设量达到459tb,累计立项724个,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投入约9亿元[2]。文化共享工程现有六级服务网络和国家公共文化数字支撑平台构成了国家公共文化云的基础。国家公共文化云的推出具有标志性意义,成为了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总平台、主阵地,于2017年中国文化馆年会期间开通。(4)从2011年到2017年我国出台的公共文化政策中涉及公共数字文化内容的达42项。其中《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与《“十三五”时期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规划》起到了阶段性的纲领作用。2017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与2017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先后出台,使公共数字文化有了更清晰的身份认识与目标规划,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从标准化、管理化走向法制化、治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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