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满意为党旗增辉
让人民满意为党旗增辉
————本溪满族自治县偏岭镇司法所所长朴永明
我叫朴永明,今年岁,年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从部队复员后到地方从事商业工作,年镇党委认为我是一名党员,将我调到镇司法办工作。
当时我心里压力非常大,对司法行政工作我是个
外行,如果老是“半瓶醋”,便辜负了领导的期望。我暗下决心,认真学习,迅速掌握过硬的本领,用法律知识为人民服务,对得起党员这个光荣的称号。从此,凡是省、市、县举办的各种学习班、培训班,我都克服一切困难积极参加,镇里没钱报销,我就自费参加学习。年,司法部在中国政法大学举办首届全国司法助理员培训班,名额不多,我听说后,赶忙找到县局,磨叽半天,才争取到了指标。这是我第一次进京,可天里,我没去过一个景点,没进过一家商店,业余时间就呆在图书馆或房间里看书。只在临回家时,到天安门广场看了一次升国旗仪式。并用身上仅有的元钱,购买了农村实用的法律法规书籍。通过孜孜不倦地学习和在工作中探索积累,我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迅速提高,成了当地小有名气的“法律通”。我的“牛官司”和“猫断案”的故事成了当地老百姓茶余饭后的趣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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