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树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方案
一、切实加强对义务植树工作的组织领导
2009年是认真落实全市300平方公里绿化工程和我区三年大变样工作的关键一年。三年大变样,绿化要现行。依据《河北省义务植树条例》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公民,凡18周岁至60周岁(女性18周岁至55周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应当参加义务植树的规定,丛台辖区内适龄公民约为20万人,按每人每年植树3—5棵树,需植树约60万棵,任务艰巨。为保证义务植树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丛台区全民义务植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杂政府副区长贾荣进同志担任,区农牧局局长李宏欣、建设局局长王德强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为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财政局、发改局、文教体局、一乡十办主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牧局,办公室主任区农牧局局长李宏欣同志兼任,主要负责任务分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监督检查、统计上报等工作。承担义务植树任务的一乡十办,负责本区域义务植树规划设计、地块落实、苗木准备等工作的具体实施,力争早规划、早部署、早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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