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现行体制下的机制创新探索
农村信用社现行体制下的机制创新探索
【摘要】农村信用社要加快发展,就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快经营体制改革,促进机制创新。本文基于当前农村信用社的实际,针对制约农村信用社发展的一些不利因素,提出了加快加快经营体制改革、促进机制创新的一些粗浅看法。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机制创新
一、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历程
新中国的农村信用社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经历了50余年的发展历史,历经合作化时期、人民公社时期、恢复"三性"(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与合作制规范时期以及2003年开始的新的改革时期。从2003年开始,全国以明晰产权和完善管理体制为中心的新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开始。2003年6月,国务院出台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明确了农村信用社改革方向。同年9月,银监会出台了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村信用社改革进入操作实施阶段。吉林、山东、江西、浙江、江苏、陕西、贵州、重庆等8省(市)开展了改革试点工作。2004年8月,为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深化8省(市)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除西藏、海南两省区外,农村信用社改革在全国铺开。
二、制约农村信用社发展的体制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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