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老旧危楼排查通知

老旧危楼排查通知一

关于组织开展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各房屋管理单位:

近日,浙江宁波(楼盘)奉化市一幢居民住宅楼发生部分坍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此高度重视,专门以中央和国家机关发电的形式,发布了组织开展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现将《关于组织开展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建办电〔2014〕7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充分认识加强城市老楼危楼和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重要性,结合本区县实际,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措施,进一步提高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水平。

二、突出排查重点

在坚决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通知的基础上,将下列房屋建筑作为检查重点:

(一)在2014年度城镇房屋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危破楼房;

(二)经鉴定机构鉴定确认的危险房屋;

(三)近几年,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通过来信来访渠道反映的存在安全隐患的住房;

(四)已经入住的保障性住房;

(五)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为有必要重点检查的房屋

三、严格落实责任

按照《北京(楼盘)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29号)的规定,房屋建筑所有权人承担房屋建筑使用安全责任;受托管理人按照规定和约定承担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责任;使用人应当承担安全使用房屋建筑,并配合所有权人、管理人对房屋建筑的检查维护、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抗震鉴定、安全问题治理等活动的责任。

各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督促房屋所有权人按《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委托安全评估、安全鉴定和抗震鉴定,抓紧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治理,并督促使用人积极配合。对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要及时上报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落实处置方案。


(未完,全文共2566字,当前显示84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