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表彰通知
各院团委、各团支部:
管理信息下载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是我校团委授予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鼓励和动员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勇于进取,锐意创新,校团委决定开展2015年五四评选和表彰工作。按照团省委在两红两优评选中的要求,对《管理信息下载大学五四表彰评选办法(试行)》(团发【2010】16号)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表彰先进树典型,引领青年助成长
二、评选范围
全体在校团员学生(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学生、研究生)、团支部、学院分团委。
三、评选奖项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青年五四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委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关心他人,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3.自觉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纪律,认真完成团组织交予的任务,注册成为大学生志愿者及网络文明志愿者;
4.品学兼优,在学术创新、志愿服务、文化交流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者优先;(上学期必修课成绩排名在本班50%,学年内课程无补考科目)
5.遵守校规校纪,凡是被校、院通报批评的无参选资格。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2.担任各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带领本组织开展工作成绩突出,参加过上一年度青马工程培训班者优先。
3.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者和各类先进集体的学生干部优先。
(三)青年五四标兵评比条件
青年五四标兵评选面向我校青年教师和青年学生,分别需符合条件:
1.青年五四标兵(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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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