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五五”普法考核验收情况通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20109号《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我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乡镇以《修水县“五五”普法规划》为依据,按照“一年准备
、三年实施,一年考核验收”的安排步骤,认真组织实施。经过五年的努力,全县“五五”普法工作目标和任务已基本完成。根据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安排,县法治办从县政法等部门抽调30余人组成7个工作组对全县36个乡镇、94个部门单位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步骤分层次、有重点分类型地进行了考核验收,严格按照评分标准,采取“听、看、查、考、问”等形式,把握量化尺度,逐项打分,做到层层把好关,项项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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