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究行政诉讼在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行政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三大诉讼法之一,实施行政诉讼是保障人民群众公法权益,遏制违法具体行政行为,约束审判机关依法审判、裁定具体行政行为,加强廉政建设,惩治行政腐败,推进民主法制进程,实践“三个代表”的法治保障。文章分析了行政管理机关及相对人、审判机关在行政诉讼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概述了加强行政诉讼法制建设的思路对策。
关键词:行政诉讼司法实践
俗称“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法自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制建设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和加强,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无数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实践表明:构成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行政管理机关、行政管理相对人,人民法院只有严格按照行政诉讼的制度程序,才能把行政诉讼纳入法制轨道,才能体现对行政诉讼的审理、裁定、判决的尊严和权威。然而由于东方文化中的糟粕———封建意识、“官本位”思想在人们头脑中作祟,反映在行政诉讼中,原告不敢告、不知道告、不会告,被告干扰行政诉讼,人民法院褊袒被告,甚至判决不到,律师不愿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因而致使行政诉讼官司难打,一些地方的行政纠纷长期得不到公正解决,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据有关资料记载:
“在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中,维持行政机关决定的占21%,撤诉的占41%,作其它处理的占15%,这反映出原告胜诉的仅占21%,而撤诉的比率高达41%。”①为此本文就行政诉讼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作一探讨。
一、行政诉讼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原告畏前畏后、顾虑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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