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宋学发展的法律原因
一、宋学形成的文化背景
众所周知,自唐中期以来,藩镇割据削弱皇权,争夺用人权,造成了动乱;五代纷争,武将跋扈,文人默默,甚或文人斯文扫地,士鲜廉节;佛教等宗教思想虽经打击,但在动乱中赢得了话语权,成为许多士大夫明哲保身的手段,在基层民众中,影响非常光大,削弱了传统儒教的统治地位。自唐天宝后“,历肃、代,藩镇遂不复制,以及五代之乱。太祖即位,罢藩权,择文臣使治州郡,至今百余年,生民受赐。每一诏下,虽拥重兵,临大众,莫不实时听命。”清醒的宋太祖、太宗等人在借鉴前代成败经验的同时,需要在维持皇权和相权的平衡上重新恢复皇帝之权威,这就需要既要以法治国,又要通过“礼”来增强官僚的廉耻感和责任心。而且经过五代十国八十余年的纷争后,中国的文化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传统的儒教文化不仅受到了打击,而且也随着佛教的挑战,主流地位岌岌可危。商品经济观念的增强也改变了传统的义利观念,如何应对这一切变化,就需要寻找一个文化的主干,并借此得以生发。这应该是宋学形成的大背景。可以说正是在上述背景下,才引起了文化的反省和复兴,正是在宋代统治者和开明官员以及一些具有敢当情怀的文人如石介、孙复等协和努力下,促成了宋学的形成和发展。而在这一过程中,法律不仅是主要内容,而且在促进其形成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宋学法制内容之管窥
宋学的法制内容不仅体现在文人的意识上,还体现在具体的行政实践上。这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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