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
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是确定县、镇两级预算收支范围和管理责权,正确处理县、镇两级预算之间分配关系的一项基本财政制度。其主要内容:一是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二是划分各级预算收支范围;三是确定各级预算收支平衡办法;四是明确各级预算管理权力和责任。其实质是正确处理县、镇两级政府在财政管理上集权与分权的关系。
本文通过对**县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建立与实施的回顾与分析,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与宏观形势变化的实际,试图寻求作为中国最基层两级政府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与途径选择。
一、对我县前六轮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的回顾
自1985年我县建立乡镇财政以来,到目前先后经历了大大小小共六轮县对镇财政体制的实施和调整。从“以收定支,超收分成,支出包干”、“核定基数,递增包干,超收分成,收支挂钩”、乡镇“撤扩并”时对原基数进行的归并、完善,到在确保财政收入任务完成的前提下,与县对镇财政补助、与镇财政既得利益相挂钩的“一保两联”政策、到“划分税种,递增上交,收支挂钩,超收全留,歉收全赔”,再到现行在中央、省实行所得税分享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背景下分类制定的“划分税种、确定基数、收支挂钩、确保既得、超收全留”和“划分税种、比例分成、支出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
通过前六轮县对镇(乡)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解决了“分灶吃饭”的问题,基本明晰了各级的权责,改善了各镇的财政状况,有效地调动了全县上下发展经济、培育财源的积极性,对促进全县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一是规范县与镇(街)的财力分配关系。通过县对镇(街)财权事权的合理界定,确立了镇(街)的地位和职能,促进了镇级政府新理财观的形成,使镇(街)政府真正成为有职有责有权有财的政府,对调动各镇(街)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发展镇级经济特别是山区镇优惠体制的实施对全县经济持续均衡的发展、推进小康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财政收入总量增长迅速且收入结构不断优化。由于镇级收入占全县收入70%左右,通过财政体制的杠杆调节,镇级收入快速增长,使我县的财政总收入也同步增长,“九五”期间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5.1%,其中镇(街)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7.8%,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也由1997年的41.3%提高到2001年的53.6%。三是镇街财力明显壮大。通过体制激励和平衡,镇(街)可用财力占全县的比重收1997年的24.7%提高到2003年的33.5%,绝对额已突破4亿元,年均增长23.46%。镇街可用财力逐步壮大,为镇街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宏观调控力度的加大、省对县财政体制的调整及我县“保优争强、统筹发展”工作目标的确定,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面临新的课题,再加上现行体制将于2004年底到期,如何适应改革形势,把握新一轮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已成为我县财政管理的一项紧迫任务。
二、新一轮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分析
新一轮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的调整,有其深远的时代背景和政策影响。
(一)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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