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督与财政制度变迁
[摘要]财政制度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财政制度是指财政分配关系、财政分配原则及财政管理程序的总合,而狭义的财政制度是指财政预算制度和财政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则。分析财政监督在财政制度运行时所运用的是狭义的财政制度概念。财政制度由统收统支制到分税制的转变,由完全的预算管理,到预算内与预算外制度并列,再到建立综合财政管理制度,都是财政制度发生阶段性转变,即财政制度变迁的具体表现形式。财政监督的直接效用之一,就是通过规范财政程序,约束财政人员行为及分析财政资金效益,降低财政制度的成本,使其净收益最大化。我们说财政监督具有发现新制度的功能,是指一旦财政监督的边际成本过高,长时间超过了财政制度的边际成本,就说明财政制度存在严重缺陷,需要向更加合理的制度变迁,比如几年前当预算外行为冲击预算内时,以“三查”为主要措施的财政监督其成本也是巨大的,甚至难以为继。
一、引论
财政监督存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般是从财政监督的对象考察的。即财政监督首先约束政府人员主要是财政人员的行为,要求其严格按程序和规章制度办事。其次是监督财政资金的支出。使用及其效益。这主要是从财政监督的外在作用方面说明它存在的必要性。但是,在实际中财政资金的效益往往是很难估量的,财政人员只能按程序或按规定用途分配资金,财政监督依然存在而且日益增强。如果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行为非常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是很容易测量的,财政监督依然会存在,这是因为财政监督存在的根本原因不在别的,而是因为它作为财政制度的内在机制,影响着财政制度运行和变迁效应。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经济体制发生了根本变化,经济结构和水平也有显著提高。在不断变化的宏观经济环境中,财政制度也在演进,即从计划经济的建设财政向市场经济的公共财政变迁。一方面是经济环境的巨大变化,财政制度和制度环境之间取得这样长期均衡的内在因素之一,就是财政监督起到了无以替代的调整作用。
因而有必要从财政监督与财政制度关系的方面,去考察财政监督存在的内在原因及其作用方式的变化,这样有益于看清财政监督机制对财政制度运行的保障机制,并进而发挥财政监督对财政制度变迁的客观作用,及时促进公共财政制度的建成。
二、财政监督方式变化与财政制度变迁
财政制度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财政制度是指财政分配关系、财政分配原则及财政管理程序的总合,而狭义的财政制度是指财政预算制度和财政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则。分析财政监督在财政制度运行时所运用的是狭义的财政制度概念。财政制度由统收统支制到分税制的转变,由完全的预算管理,到预算内与预算外制度并列,再到建立综合财政管理制度,都是财政制度发生阶段性转变,即财政制度变迁的具体表现形式。
(未完,全文共3703字,当前显示112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