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资所得税合并思考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中国加入wto过渡期的结束,对内、外资企业实行不同的所得税税率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更有利于统一、规范、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建立,促进国民经济更加健康、协调地发展。近期,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旨在统一不同类型企业所得税制度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将对我国的经济和税收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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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所得税改革遵循的六大原则
企业所得税改革遵循六大原则。贯彻公平税负原则;落实科学发展观原则,统筹经济社会和区域协调发展;发挥调控作用原则,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优化国民经济结构;参照国际惯例原则;理顺分配关系原则,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和纳税人负担水平,有效地组织财政收入等。
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主要内容
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原则,草案体现了“四个统一”:
1、内资、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
2、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
我国现行内资和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33%,同时对设在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的生产性外资企业实行15%、24%的低税率优惠,对内资微利企业分别实行27%、18%的二档照顾税率,税率档次多,税负差距大。修改后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将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设定为25%,这在国际上属于适中偏低的水平,有利于提高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和吸引外商投资。
3、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
目前,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在成本费用等扣除方面规定不尽一致,比如:内资企业所得税实行计税工资制度,外资企业所得税实行据实扣除制度。《草案》统一了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扣除政策,规定了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的标准,明确了不得扣除的支出范围。同时,对企业实际发生的有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和存货等方面的支出扣除规定也做了统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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