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异常户管理探讨
纳税异常户是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以上零、负申报的企业,或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或虽然正常申报,但税收负担明显偏低的企业。在这些纳税异常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存在偷、逃税现象,严重影响了税收秩序。为了强化征管,有效地遏制纳税异常的蔓延,必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纳税异常户的税收管理。
一、纳税异常的原因分析
(一)零、负申报原因分析
1、新成立并经批准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由于未开始经营,造成零申报。
2、企业已办理注销手续,但责任区管理人员未及时进行清理或稽查未结束又不能注销,造成本月零申报。
3、企业申报当期无收入。
4、部分一般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其实现的增值小于其存货,一定时期出现为负申报。
5、企业进货因货不对路或价格竞争激烈,受市场影响销量低,毛利率低,造成积压,出现负申报现象。
(二)未按规定申报原因分析
1、因人为因素,造成未按规定申报。
2、个别企业已注销,未及时进行机内维护。
3、企业未进行经营,也未办理注销,又不来申报,形成非正常户,这种情况以个体户居多。
(三)税收负担明显偏低的分析
1、部分纳税人存在短期经营行为,帐表不符,造成异常申报。
2、未按规定时限做销售,漏报收入造成纳税异常,形成偷税。
3、采取以物易物和现金交易不作销售,有意隐匿应税收入,减少销项税金。
4、销售作预收帐款等挂帐处理,而不计提税金,造成纳税异常,形成偷税。
5、抵扣税金界限不清,擅自扩大抵扣范围,将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项目所取得的抵扣发票记入进项税进行抵扣。
6、将自制产品用于集体福利、捐赠,对外投资未作销售处理,形成低税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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