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财政制度完善探讨
摘要。民族地区的财政在财政范围、财政权限和财政职能上的特殊性决定了民族地区财政管理的特殊性。财税体制改革对民族地区产生了一些不利的影响,为进一步完善对民族地区的财政政策,需调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逐步建立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逐步采用因素法核定收支基数。
关键词:财政制度;民族地区;小康
abstract:thenation''''sfinancialdistrictintherangeoffinancial,fiscalandfinancialfunctionsoftheauthority''''sdecisionofthespecialnatureoftheethnicregionsofthespecialnatureoffinancialmanagement.onthefiscalandtaxationsystemreforminminorityareashavehadsomeadverseeffects,inordertofurtherimproveontheareasofnationalfiscalpolicy,thecentralgovernmentandlocalgovernmentsneedtoadjustthepowerandauthority,andgraduallyestablisharationalsystemoftransferpayments,graduallyadoptlawsapprovedbythefactorincomebase.
keywords:financialsystem;minorityareas;well-off
一、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概况
(一)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基础设施落后,自我发展能力弱据调查,云南、贵州、新疆等7个自治州和地区,有6个自治州和地区的财政自给率在20%以下,有的甚至不到10%.在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的2003年,云南省怒江州的固定资产投资为负增长。
(二)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事业发展严重滞后
以教育为例,截至2002年底的统计数字,西部地区372个未实现“两基”②的县(市)中,少数民族聚居县占83%.云南有7个人口较少民族的人均受教育年限不到3年,文盲率为15.4%.
(三)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繁
民族地区大多位于边远山区、草原和荒漠地带。脆弱的生态和有限的环境容量,因人类活动日益遭受破坏,自然灾害更加频繁,反过来危及人们的生存基础。1949年-1979年,新疆和田地区被沙漠吞噬的土地达46万亩。该地区的策勒县县城曾三次为风沙所迫而迁移。
(四)贫困人口多,生产生活条件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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