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农村税收改革的若干政策规划
文章内容:内容提要:本文总结了安徽省三年农村税费改革的实践经验,并据此提出了当前农村税费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近期和中长期的政策选择:(1)改革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降低公共成本;(2)取消农业税,消除农民税收负担;(3)推进体制和制度创新,增加农民收入。
关键词:农业农村农民税费改革轻税减负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繁重、最艰巨、最迫切的是要抓住我国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
一、对农村税费改革后安徽省农民减负情况的简要分析
2000年,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在安徽省全面推开。经过安徽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农村税费改革3年试点预期目标基本实现。但从改革总体上看,尚存在深化和完善的空间,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农民负担大幅减轻,但减负仍有空间。1997年以来,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民负担有所加重。为保持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安徽省有关部门的初步统计,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安徽省农民人均负担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乡统筹、两项村提留、教育集资等政策性税费负担合计为109.4元,经税费改革后,2001年安徽省农民人均负担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降为70.4元,人均减少39元。如果加上被取消的各类政府性基金、达标升级费用和集资、摊派等收费项目,总体上农村税费改革使全省农民减负总额在100亿元以上,人均减负约200元。农民负担的减轻,意味着农民收入的大幅度增加。具体情况见表1:
表1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减负及其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
┌──┬─────┬─────────────────┬─────┐
││改革后农民│改革前后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额(元)│减负对农民│
│项目│人均负担减├──────┬─────┬────┤增收的贡献│
││少额(元)│改革前收入│改革后收入│增加额│率(%)│
│││(1999年)│(2001年)│││
├──┼─────┼──────┼─────┼────┼─────┤
│数额│200│1900.2│2020│119.8│167│
└──┴─────┴──────┴─────┴────┴─────┘
从表中可以看出,19992001年安徽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加完全得益于农村税费改革减负的成果。但政策减负仍有空间。
2.农民负担简洁明了,但政策还需完善。从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内容来看,通过“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个调整、一项改革”的实施,基本确立了以农业两税及其附加和“一事一议”筹资为主要内容的新的税费制度框架。这使农民负担由繁变简,政策透明度高,群众容易把握。但是,政策还有待完善:(1)改革后把地税人费全部锁定在土地上,以土地负担来取代农民负担,导致拥有较多土地的农民负担较重。如,
二、三产业收入较少,承包土地较多的边远地区农民交的农业税收多;而人均耕地少,以从事二、三产业为主,相对富裕的城镇郊农民负担反而很轻,形成了“穷人替富人纳税”的不合理情况。(2)农业税收政策本身不合理。由于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在计税对象、计税价格和税负等环节上存在一些不协调,尤其是农业特产税实行据实征收,造成计税依据难以确定,政策执行随意性较大,且税负相对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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