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文化构建问题与措施
从2003年以来,“税务文化建设”已逐渐从理论倡导进入了实践操作,全国各地有不少的税务机关已经有了相应的理论总结和实际操作的经验。为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税收工作的全面进步,国家税务总局又于2009年2月18日以“国税发(2009)14号”文件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国税务系统开展税务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组织实施及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根据《意见》基本精神,笔者于三月下旬和四月上旬分别对黔西、赫章、威宁三个县局近年来开展税务文化建设的情况进行了重点调研。结合地区局和其余县市局近几年开展税务文化建设的基本情况,以《意见》要求为目标,笔者拟从可操作性的层面对全区地税系统文化建设工作提出若干建议,以供决策层参考。
一、总体规划,分步实施
“税务文化”建设已经提了多年,但对什么是“税务文化”却没有一个确切的、权威的定义。不少税务机关在从事这项工作时也因认识不同而莫衷一是。2009年2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发(2009)14号”文件下发的《意见》一文终于对“税务文化”作了明确:“税务文化是税务部门在长期的税收实践活动中积累形成的价值观念、职业道德、管理制度、行为规范和各种物质形式的总和,包括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物态文化四个层面。”
按照这一定义,税务文化是一个开放的体系,涵盖面非常之广。从广义上说,税务系统所进行的各项税收业务工作,都属于税务文化建设的范畴。面对如此宽泛的“税务文化建设”,毕节地区的各县市局可能会有些无所适从之感。因此,地区局作为全区地税系统的指挥机关,要明确思路,科学谋划,统筹兼顾,全方位地考虑地税系统的税务文化建设的“一盘棋”,应该对全区地税系统今后一个时期的税务文化建设工作有一个总体规划,明确阶段部署,分步实施,狠抓落实。如制定这个规划,应当包含如下内容:
(一)明确总体目标;
(二)以年为单位的阶段实施计划;
(三)组建专门机构;
(四)将工会、妇委会的工作纳入其中统一部署;
(五)将专项的税收宣传和对地税机关日常工作的宣传结合;
(六)制定考核制度,既要定性,又要定量。地区局一年一度对各县市局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是地区局的“指挥棒”,它决定着各县市局工作方向和奋斗目标。要充分地发挥这支“指挥棒”的威力,有效地指导全区地税系统的税务文化建设。
二、选择试点,逐步推广
由于全区各县市局的地域、经济环境不同,主要领导的思想认识不同,全区地税系统的税务文化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参差不齐。一般来说,工作开展较好的县局,主要领导的认识是明确的,思路是清楚的,工作开展是有具体措施的,工作成效也是明显的。而工作开展较差的县局,根本原因也就在于主要领导对税务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予重视。由于地区局一直未将此项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的范围,少数县局对税务文化建设工作,可以说迄今为止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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