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对政府的服务诠释
民营化将非政府的第三方引入到公共服务治理结构中,以结合和放大政府通过民主政治过程确定公共偏好和获取资源的优势及市场或社会组织因其专属资源而具有的生产服务的优势,实现公共目的与私人手段的优势互补。公共服务民营化是对政府具有最终供给责任的公共服务,通过合同外包等手段,将服务生产过程从政府部门转移到非政府部门组织,包括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等。服务民营化中,政府主要承担买者的角色,并对服务过程进行不同程度的界定、监督、控制和评估。
意识形态和实用主义推动民营化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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