诠释公共服务改革下的事业单位转变
【摘要】事业单位改革30年,是从适应市场、走向市场到回归公共服务本质的30年,这一历程反映了市场化与公共服务是事业单位改革的二重性选择。实现政府职能与市场职能的合理分工,理顺上级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规范事业单位的创收行为,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必然途径。
【关键词】事业单位改革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市场化一直是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核心问题,也是引起很多争议的问题。事业单位改革的起点是打破行政垄断,逐步推行市场机制;改革的目的是在市场化进程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一些关于医疗卫生改革、教育产业化的激烈论争,都是围绕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如何市场化展开的。因此,回顾事业单位改革开放30年的历程,探讨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内涵和策略,对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有着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事业单位改革的市场化与服务性
事业单位的改革一度迷失于市场化与公共服务之间。它从市场化进程开始到公共服务本质的回归,乃是我国从注重效率到更加注重公平这一改革基本脉络的反映。
1.公共服务的选择
事业单位存在的意义就在于社会公益性。因此,事业单位无论怎样改革,公益性,也就是公共服务的组织属性都不能改变。近年来政府允许一部分事业单位收取一定的合理的成本费用,但一些单位随意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过于看重经济利益和部门利益,这必然会侵蚀公共服务的公平性。
2005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课题组得出了“医改不成功”的研究结论,并指出现在医疗卫生体制出现过度商业化倾向是完全错误的,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规律。2006年,我国推行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改革,开始分年度、分地区逐步地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并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2008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说明,无论是教育改革、还是医疗改革,回归“公益性”成为走出改革困境破题之选。
2.市场化与服务性的双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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