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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的合理境界

领导的最高境界,在西方,通常被认为是“民主型”;在东方,则较多地被认为是“无为而治”。这多与其文化相关。

成中英教授指出。卢梭的《民约论》说明真正的权威来自于社会的群体意志,从而奠定了法国大革命的理论基础,同时也就奠定了现代民主社会的思想基础。韦伯因此提出“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发展的关系”问题。他认为,在西方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中,没有宗教改革所赋予的个人的终极权威,其发展是有限的。西方社会肯定个人创造力和自由发展的权威,这就是资本主义得以发展的最根本的秘密。在这个意义上说,西方的发展就是凭借个人的理性、科学的知识、宗教的信念,从而设计出一套管理的方法,去推动和控制社会经济的发展。

因此,认为领导通过民主的手段,集中“个人的终极权威”,获取“来自于社会的群体意志”的权威被认为是最高境界,就在情理之中。

成中英教授进一步指出。中国的管理理念是凭借对人性的反省与思考,提倡集体主义,突出人的社会价值,结合人的感情需要,运用共同的价值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去实现管理并推动社会的发展。

因而,认为领导不违背人的自然属性,“为无为,则无不治”,“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道德经》)以无为而治为最高境界也就很自然。

然而,观念毕竟是观念,只是人主观的意愿、体验的体现,经过实践的无情检验,人必须修正自己的观念。长期的管理实践并未证实“民主型”领导绝对优于其它类型的领导,也未见谁能达到所谓的“无为而治”的理想境界。我们需要的是在现实的人生中能够实现的东西:领导的合理境界。诚如曾仕强教授所说:“中国人的管理行为,乃在:一切求合理。”

四维的合理境界

这种领导的合理境界是什么呢。笔者认为,它有四个维度。修己安人、持经达变、曲而后全、持中致和。

第一维度:修己安人

曾仕强教授说:“修己是基础,一切从修己开始。安人是目标。一个人只会修己不会安人,那他只配做隐士。而管理者应既会修己又能安人。”这样的观点来源于孔子。孔子说:“知所以修身则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则知所以治天下国家矣。”《论语·宪问》又记载:子路问君子,子曰:“修己以敬。”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人。”修身以建立权威,又应用这种权威影响力来安人,使组织有序化。使自己能够顺其自然地成为组织中的控制力量,发挥领导作用。以避免“强梁者不得其死”的另一种控制组织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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