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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三农问题才能建设和谐社会

中国是一个农业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不仅影响着整个中国经济的发展,而且事关中国全社会的安定和现代化建设的全面实现。因此,中国的“三农”问题已不单纯是一个涉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农民收入的局部问题,而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中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近七成,如果广大农民不能进入小康,就难以实现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因此,党和政府对三农问题一贯高度重视,制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富裕农民为主线,不断深化农村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政策,积极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突出成就,农村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长。但是,我们应充分认识到,三农问题仍然相当突出,12月27日举行的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第六届新年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谈到,近年来城乡收入在进一步扩大。他说:“今年的统计数字还没有出来,普遍的看法是可能会扩大到3.3∶1,也有人分析是3.5∶1,总之又创造了一个令人关注和担忧的新高。”城乡差距大,农村经济水平低,仍然是实现全面和谐社会目标的重大障碍。三农问题的表现及对建设和谐社会的影响

(一)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改革开放初期,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农民收入增长很快,农民的积极性一次性释放。1985年以后,农民收入增长快主要靠劳动力转移。如离土不离乡的乡镇企业的发展,以及后来的农民工的出现。但1997年以后,这种现象发生了逆转,生产力普遍出现过剩,城市企业开工不足,面临城市产品的普遍过剩,乡镇企业有很大的竞争压力,很多都破产。因此,就产生了两个效果。一是离土不离乡的劳动力又回流到农业去,同时造成村、镇、乡普遍高负债二是农产品生产很多。农产品太多,价格就会降低。增产不增收,劳动力转移又不可能。这就造成农民收入停滞,城乡差距更扩大的情形。2001年城市人均收入为6860元,农村为2366元,二者之比为3:1,城市与农村真正可以用于消费的货币比例为5:1。中国城镇人口的“恩格尔”系数从上世纪80年代的55%上下一路下跌到2001年的37.9%,这种下降的趋势不改变,农民从农业产出中获得的收入就难有大幅度增长,农业生产出现了“边际报酬递减”现象,要依靠加大化肥、良种、农药、农膜、灌溉、电力等投入来弥补,必然导致农业成本增加。1999-2001年农民纯收入仅增加7%,而农业经营费用支出竟增加了24%。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严重的。首先是不利于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其次是不利于农村市场的启动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不利于全面小康与和谐社会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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