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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私有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

摘要。马尔萨斯认为,人口增长总是快于生活资料增长,所以社会总会达到人口饱和状态并陷于停滞。裴小林认为,必须用“土地生产率极限法则”完善马尔萨斯模型的基础。李嘉图认为,西欧由传统农业向近代工业“结构转换”的“充分必要条件”是稳定的粮食剩余。诺思认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西欧经济兴起的关键”。裴小林认为,诺思和李嘉图之间存在一个悖论,因为经济组织越有效率,经济就越快地达到马尔萨斯模型所允许的限度而陷于停滞所以诺思模型是一个经不起历史检验的故事。裴小林用他改进的马尔萨斯理论分析人口大国的情况后认为,人多地少的客观条件决定了一个“均分土地”的历史趋势,新中国的土改和现在按人口定期调整土地的制度,就是这一历史趋势的表现。本文认为,马尔萨斯模型对传统社会具有很好的解释力,但它以技术不变为前提,所以不能解释由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的转型。真正能够解释西欧社会结构转型的,正是被裴小林批评的诺思模型。裴小林把“诺思模型”直接应用于古代传统社会,又过分强调马尔萨斯原理在当代社会的作用,在适用对象上出现了失误。所谓“均分土地的历史趋势”,并不是什么“客观”趋势,而是在维持和提高粮食总产量这一价值目标下的主观选择。中国农业的关键问题不是维持粮食总产量而是提高“劳动生产率”,转移农业人口和实行土地规模化经营是基本出路,这需要充分利用市场手段甄别人们的素质和特长,使具有“非农特长者”果断放弃土地,让土地流转到“高效经营者”手中,所以必须实行土地私有,允许买卖的制度。解决中国农业问题的根本在于实行这一措施远不是万能的,但没有这一措施又是万万不能的。

关键词:马尔萨斯李嘉图诺思裴小林土地私有

笔者在网站上搜索人口和土地关系的资料,偶然发现了裴小林先生(荷兰累顿大学法学院暨瑞典隆德大学经济历史系)的长篇论文《土地生产率界限法则:一个改进的马尔萨斯理论和中国均分土地制案例》,读后感受颇深,遂写一篇评述文章,以就教于裴先生和各位同仁。

一、问题

裴先生用“土地生产率界限法则”改进了马尔萨斯人口模型,将这一理论完全建立在“自然法则”基础上,作出了理论贡献。他把这一理论应用于分析人多地少的人口大国的情况,认为存在一个“均分土地”的历史趋势,并认为新中国的土地改革和当前实行的“土地均分制”,就是由客观条件所决定的解决人口生存问题的正确选择。

笔者却认为,几十年来,中国实行的土地公有和现在的土地均分制,都是特定条件下形成的特殊制度,它从根本上违背了人性,所以农业必然要进入死胡同。解决中国农业出路的根本途径在于土地私有、允许买卖。对那些反对土地私有化的文章,笔者很少能够耐着性子看下去。好在裴先生的文章偏重于理论而不是实证,并且是以笔者非常赞服的“马尔萨斯人口理论”为基础进行论证的,这就引起了笔者极大的兴趣。既然相同的理论(马尔萨斯理论)应用于相同的对象(中国土地制度),却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这就很有必要搞清,问题究竟是出于理论的缺陷,还是出在对事实的具体应用上呢。

二、错误的价值目标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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