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农民弱势群体地位提升对策
关键词:农民弱势群体改革
摘要。在“三农”问题中,农民问题的解决是重中之重。多年来,农民在我国一直处于弱势群体地位,这种弱势群体地位是我国农业、农村中诸多问题产生的重要根源,改变农民的弱势群体地位是深化农村改革、实现农村社会经济良性发展的关键。
判断某一群体是否处于弱势地位,不应该以该群体人数的多寡作为依据。农民虽然是我国人数最多的群体,但是其弱势地位在许多方面都有表现。
一、农民弱势群体地位的表现
面对自然条件和市场的弱势。农业是自然依存度很高的产业,农民只能在既定的自然条件下开展生产;而在当前条件下,我国对水旱、台风、虫害、霜冻等不利自然因素的控制和抗拒能力还很弱。这使农民在自然条件面前处于弱势。农村信息闭塞,农民缺乏收集、运用市场信息的能力,难以灵活适应市场调整生产;农产品的难保存性、农业市场主体的多而分散等特点,使农民在市场上讨价还价的余地较小;农产品市场需求弹性小,农民面临着更多的需求约束,农民收入增长和农业增产之间不一定存在着正比关系;农业生产往往以“年”为单位,生产周期长,资金周转、积累速度慢,资金运用效率低;在加入wto以后,相对发达国家运用现代化、资本化、规模化手段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群体而言,我国农民也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
文化素质方面的弱势。农民受教育程度低,目前在我国9亿多农村人口中,有2亿多文盲和半文盲,占整个农村人口的23%。在4.6亿农村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42.61%。这种状况,使农民科技水平低下,法律法规也知之甚少,难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在文化心理层面,农民普遍存在着逆来顺受的文化取向、消极认命的人生态度、迷信鬼神的封建意识等,折射出农民思维、行为方式的弱者取向。
在政府农民博弈中处于弱势。这种弱势又表现在。信息不对称,如基层地方政权对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了解比农民要多,这些部门可能通过隐瞒、曲解、拖延、篡改甚至伪造信息的方式蒙蔽农民,压制农民对政府的规章、制度以及国家法律的知情权,以实现自身利益;地位不对等,在某些政府官员眼中,政府部门与农民之间是支配与被支配、控制与被控制的“官”民关系,后者只能以服从为要旨。而长期严酷的封建专制统治使农民普遍存在着对政府机关及其代表的敬畏和顺从;农民力量分散薄弱,难以形成一致的诉求表达和行动,在国家制定政策和方针的博弈过程中,鲜能反映其心声,而农民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很难得到有力、有效的保护;农民的退出刚性,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民生存技能的缺乏等因素的影响,农民特别是中老年农民退出这一博弈关系具有相当的难度,这使其在受到不公正对待时,更多的只能选择承受。
二、农民处于弱势群体地位产生的不利影响
我们可以看到,当前在农业和农村中存在的许多问题,都可以从农民的弱势群体地位中找到原因。
抗自然灾害能力、市场适应能力差。正是农民在自然条件、市场竞争等方面的弱势,才使农民在自然灾害面前难有作为。在市场面前,出现盲目生产、从众跟风等非理性行为;坑农、害农、骗农事件屡屡发生并能得手。这种状况的长期延续,对于我国农业生产的稳定增长、农业参与国际竞争都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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