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涉法信访现状对策
摘要:
中国信访制度是一项具有本土特色的制度设计,它承载着公民政治参与、民意表达、纠纷化解、权利救济以及稳定维护的重要功能,充当着社会“安全阀”的角色。但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涉法信访活动所涉及的内容及其影响却违背了设计者的初衷,以较大规模群体访和表达形式激烈的个体访为主要标志的涉法信访高潮至今仍然没有明显的回落迹象,成为影响社会稳定与社会和谐的主要因素。它不仅是部分公民的难解之痛,也是许多政府机构挥之不去的心病。从中央到地方,对涉法信访工作的强调和投入前所未有,摸索的方法层出不穷,而这一切并没有有效遏制涉法信访总量高位运行的态势。当前,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各种矛盾日益凸显,作为反映社情民意“晴雨表”的群众上访活动,凸现出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值得我们共同关注。
一、我国涉法信访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随着利益主体的分化和利益结构的调整,各种社会矛盾呈现出主体多元化、内容多样化、影响复杂化、程度激烈化的崭新特点,并形成涉法信访中的的“参与危机”现象。
(一)、总量大,涉法信访多,主体错综复杂
建国以来,我国出现过三次大规模的信访高潮。第一次出现在1954年至1957年。这期间,三大改造和抗美援朝取得胜利,200多万军人复员转业,因他们的工作和生活问题导致进京上访。据内务部等11个机关1956年的统计,全年来访人数共42000人次。第二次信访高潮出现在1979年至1982年。这期间,“文革”中遭受迫害的党员、干部群众以来信来访的形式,要求平反昭雪,落实相关政策。中办、国办信访局仅1979年就收到来信108万件。第三次信访高潮,从1993年开始持续到现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改革的深化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各种深层次矛盾逐步显露,导致了这一独具挑战性的信访高潮,表现为:
1、信访总量大。就全国信访整体形势而言,全国31个省、区、市、县以上党政机关受理的群众信访总量,1998年比1997年上升37.3%,有的则高达205.4%,1999年比1998年上升了7.6%。2000年全国县级以上三级信访部门受理的群众信访总量则是1995年的2.13倍,而且信访总量逐年持续上升,给信访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
2、涉法信访多。涉法信访涉及面广,涉及到公、检、法、司的各个方面,而且涉法信访总量居高不下,上升幅度在信访总量中所占的比重高达70-80%。其中,对审判机关裁判结果不认同和生效判决长期得不到执行等方面的信访占涉法信访总量的81%。并凸显出公众对司法救济公信力的显性质疑。
3、主体多元化。从信访人员的职业构成来看,参与信访的人员从过去以普通群众和干部为主扩大到了各行各业。以前的信访主要是反映生活、工作和落实政策等方面的问题,所以信访主体集中在某些特定的阶层。而现在信访所反映的问题门类繁多,应有尽有,信访主体遍布各个阶层各个行业各个部门,信访人员身份错综复杂。
(二)、信访内容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
过去信访内容比较单一,第一次信访高潮所涉及的内容主要集中于解决复员军人的工作和生活问题。第二次信访高潮主要是要求平反“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冤假错案。现在的信访问题主要表现为复杂利益结构调整带来的争端,包括企业改制、村民自治、耕地保护、农民负担、下岗就业、粗暴行政、司法腐败、挥霍公款、贪污受贿、城镇建设、环境污染、机构改革、民主管理等方方面面。且问题所涉及的利益大小不一,涉及的主体多少不定,关系错综复杂,处理难度大。
(三)、信访形式更加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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