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监督效果分析
1监督评价方法
1.1资料来源。评价数据来源于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方案》统一表格,由河南省卫生监督局对执法人员统一培训后,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三类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现场监督时填写、评分、汇总、评价。
1.2方法。2014年9月至2016年12月周口市全面参与并实施全国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实行分类监督,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等三类机构分别进行监督;对每一类机构就综合管理、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七大项目分别进行监督;最终按医疗卫生机构类别(3类)对监督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按每一类别的监督项目(7项)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按照河南省卫生计生委确定的名单,周口市参加全国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的医疗卫生机构共64家,其中医疗机构54家(其中三级医院2家,二级医院14家,一级医院4家,其他医疗机构34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9家、采供血机构1家。分别从上述7大项和53个小项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以100分计算,大于85分的为合格单位;60~85分为待改进单位;小于60分为重点监督单位。
2结果
2.1综合监督评价结果。
2.1.1总体评价结果。64家试点单位总体监督评价结果为合格单位25家,占39.1%;待改进单位36家,占56.2%;重点监督单位3家,占4.7%,见表1。
2.1.2医疗机构评价结果:(1)二级以上医院:共监督评价二级以上医院16家,合格单位11家,待改进单位5家;(2)一级医院:共监督评价一级医院4家,其中待改进单位3家,重点监督单位1家。(3)其他医疗机构:包括乡级卫生院、门诊部、诊所等,共监督评价34家,其中合格单位7家,待改进单位25家,重点监督单位2家。
2.1.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评价结果。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9家,评价合格单位6家,待改进单位3家。
2.1.4采供血机构评价结果。评价中心血站1家,评价为合格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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