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医疗制度发展前景分析3篇
第一篇
一、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界定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在旧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退出后,旨在为解决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而设计的新型医疗制度。这一制度由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参加,并由政府、集体和个人多方筹资,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模式。[1]
(二)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现实意义
新农合是国家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目的是减轻农民由医疗支出带来的经济负担,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现象的发生,提高农民的整体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农民就医难的问题无法得到解决,农民抵御疾病的能力难以提高,农民的身心健康得不到保障,“三农问题”就不能彻底得到解决,这必然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仅可以减轻农民因病带来的经济负担,而且能进一步凝聚民心,切实增加收入,不断提高我党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不断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现。
二、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责任缺失的表现
(一)政府对新农合宣传不到位影响农民参保
新农合现有的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的宣传,没有体现出对农民的优惠政策。他们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中的一些专业术语不理解,有的甚至看不懂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资料,再加上宣传内容不够仔细,存在报销范围、经办程序不明确等问题,导致农民对新制度缺乏了解而不愿意参保。另外,有的农民因为没有履行及时告知的义务或者超过了补偿期限或者没有办理转院手续,本来可以得到补偿而没有得到补偿,造成农民的误解,引起农民对新农合的不满,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能有效地运行。[2]
(二)新农合受益面狭窄导致农民对其缺乏信任
新农合受益的主要人群是生大病住院治疗的参保者,而一些日常门诊和所买的药品都不能报销,在参保人员中,有的农民参保三年或五年都不能受益,这项规定使得农民的实际受益没有预期的那么大,从而降低了农民对新农合的信任和参与的积极性。许多农民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觉得自己的身体好,不会生什么大病,没有必要花这些冤枉钱,而有了小病不能报销,认为自己平时缴纳的保险金就拿去补偿别人了,对于参保人员,在规定中有的药品不能获取理赔报销,农民有欺骗上当的感觉。
(三)农村医疗管理体制不健全,医疗机构监管不到位
在农村,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问题依然存在。医疗机构多开药、开贵药、故意拖长住院时间,甚至药品报销后仍高于医药公司的药品价格。农村假药泛滥,再加上一些不法药商与医院部分医护人员把一些过期药集中起来销往农村,这些都直接影响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3]
(四)新农合筹资机制的不完善导致医疗补偿有限
合作医疗管理的成本高造成了相关费用开支难以落实。虽然以县为单位集中审核、报销费用,统筹层次已经很低,但绝大部分县都有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人口,并且农村居民的居住相当分散,合作医疗经办机构面对分散的农村人口,健康状况差异大且记录有限,县政府在组织管理能力上窘迫,管理成本之高难以负荷。
三、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中履行责任的对策
(一)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
新农合工作的前提是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调动广大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要经常性地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宣传单等方式,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际意义的宣传,让群众真正了解新农合是一项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城乡协调发展、防止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造福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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