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异同
【提要】目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曾在2002年被世界卫生组织评为“最佳制度”,其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构成要素中政府的作用、筹资来源及使用具有鲜明的特点。本文通过对比中法两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构成要素中的上述作用,探讨如何实现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效率性和公平性。
【关键词】社会医疗保险;政府;资金筹集;资金使用;法国;中国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走过了上百年的历史。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始于新中国成立之初。近十几年来,我国一直在积极推进社会医疗保障制度改革。2016年初,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这一改革是我国向全民医保前进的一步。但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涉及面最广、内容最为复杂、实施难度最大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因此学习、了解并借鉴他国优秀的经验是相当重要的。法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曾在2002年被世界卫生组织列入“最佳制度”的行列,其最大特点是多样化和全民享有医疗保障,同时也是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1]。基于该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特点及优点,笔者拟对中法两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构成要素中的政府作用、资金筹集来源及使用进行比较分析,探讨如何实现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效率性和公平性。
1中法两国社会医疗保险系统构成要素———政府
现代医疗保险系统由四个要素构成,分别是保险方、被保险方、服务方和政府,即医疗保险机构、被保险人、医疗服务提供者和政府。中、法两国的社会医疗保险系统也是由这四个要素构成。但由于两国的历史、经济、社会等因素不同,社会医疗保险系统的四个构成要素也各有特点。政府作为构成要素之一是现代医疗保险组织系统的一个显著特点,其以自己独特的方式进入到医疗保险系统之中,与医疗保险系统其他要素的关系主要体现在管理与控制上。中、法两国社会医疗保险系统构成要素中的政府职能和作用存在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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