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绿色财政观持续发展
(一)“绿色财政”现强调科学发展。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基础的“绿色财政”所强调的科学发展应坚持这样几个原则:
一是坚持公平性原则。做大“蛋糕”是财政的首要责任,切好“蛋糕”也是财政的基本任务。无论是做大“蛋糕”,还是切好“蛋糕”,都要关注公平性问题,这里所说的公平性就是公民在占用财政资源、享用财政资源上的“时空公平”,也就是要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到每个人头上。这种公平性原则是一种新的公平观,强调建设一种公平环境,既是财政发展的目标,又是财政发展的条件。为实现这种公平性,一方面,注重横向间的公平。应注意中央财政的导向作用和调节作用,把解决部分地区财政困难当作重要问题对待;应统筹区域经济发展,在不忽视东部地区发展优势,使优势资源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充分运用财政的杠杆作用注重缩小东西部差距;应把解决“三农”问题当中央财政的重中之重工作来抓,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使农村政权运转、公益事业发展充分享受公共财政的反哺;应加大财政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缩小收入差距。另一方面,注重纵向间的公平。要充分认识到不仅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是有限的,公民享用的财政资源也是稀缺并需要休养生息的。因而作为理财者不能只图当代(甚或是一届政府)的发展或满足当代的需求而忽视后代(或下一届政府)对资源享用的权利,要始终恪守“发展经济、保证供给”的宗旨;决不能在财源建设上和税收征管上“竭泽而渔”、“杀鸡取卵”;要注重积蓄后劲,保持财源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是坚持持续性原则。其核心就是财政发展不能超越资源、经济、社会、公民的承载能力。一方面,财政发展一旦以破坏财源基础为代价,财政发展本身也就存在难以持续的可能。因此,不能一味地追求gdp增长,要从单纯追求数量扩张转移到数量、质量、结构、效益相结合的提高。凡是追求一时财政收入提高而浪费了资源甚至伤了财源基础元气的,未来的财政都要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所以,要在涵养财源的同时注重财政收入质量和财政收入绩效。“为有源头活水来”,这样才能保证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另一方面,在财政管理上要始终坚持量入为出和收支平衡的原则,不能超越财力可能无限度地扩大财政支出规模,更不能无视财政风险的存在,应掌握好债务规模,控制住隐性财政风险,并且注意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真正把钱用在刀刃上,尤其要采取严厉措施控制和处罚人员工资难以保证、公共事业难以维持、却不顾实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种种违规、违纪行为。总之,保持财政发展的可持续性,首要的是强化经济对财政发展的承载能力,并以提高财政绩效为核心推进财政管理工作。
三是坚持共同性原则。虽然各地区间与财政息息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着很大差异,财政发展的目标步骤、措施也有所不同,但我国政权的统一性、国家财政的完整性、各级财政的依存性,决定着我国的财政要以可持续发展为共同目标,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这就要求各级财政增强全局观念,为实现国家财政的可持续发展承担起共同的责任。中央财政在注重提高“两个比重”的同时,应科学安排转移支付资金,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地方财政在管好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同时,则应强调规范管理,不以损害中央财政利益为前提来维持地方财政的运转;发达地区财政在注重自身发展的同时,不仅应关注欠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的财政发展问题,而且应时刻考虑到自身发展的行为对欠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是否有不利影响,欠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的财政则要增强发展的主动性,不躺在靠救济的温床上。现阶段在我国坚持共同性的原则还应注意国家财政内部互惠共生关系的形成,追求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地方利益与中央利益、发达地区利益与落后地区利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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