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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原创:利率市场化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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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利率市场化是一项金融体制改革,是政府或货币当局逐步放松或放弃对利率的直接控制或限制,转而由资金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利率水平。实现利率市场化可以促进经济增长、提高金融服务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引导整个金融部门乃至全社会经济达到均衡。随着中国加入wto,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必须按国际惯例运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在我国势在必行。然而,由于我国商业银行长期处在利率管制的环境中,与外资银行相比,对利率风险的控制和应对措施仍停留在初级阶段。因此,研究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尤其是占我国金融主导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其应采取的对策对我国商业银行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本文站在商业银行的角度,首先探讨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中独特的发展道路,接着分析市场利率化给我国商业银行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最后,结合中国的国情,探讨未来我国如何应对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带来的影响,应该采取什么积极的措施。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商业银行影响

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

利率市场化是指中央银行放松对商业银行利率的直接控制,把利率的决定权交给市场,由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决定市场利率,市场主体可以在市场利率的基础上,根据不同金融交易和各自的特点自由决定利率。利率市场化要求政府放弃对利率的直接行政干预,但并不排除国家的宏观间接调控,即中央银行通过制定和调整再贴现率、再贷款率及公开市场买卖有价证券等间接调控手段形成资金利率。

(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提出和基本思路

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1993年12月,《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是我国开始新一轮金融体制改革的标志,其中明确提出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目标。1993年央行取消了8年期储蓄存款利率档次,规定了定活两便存款利率,规范了存款利率的计息规则。

1994年,中央银行重新授予商业银行和其他各金融机构的利率浮动权,规定流动资金贷款上浮幅度为20%,下浮幅度为10%。

1995年,央行首次调整利率时,启动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关系,调节商业银行经营成本,同时把其他利率(如同业拆借利率)的最高限和贷款利率与中央银行基准利率挂钩,改善了央行基准利率体系。

1996年4月,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正式启用,以回购为重要形式,回购方式实行市场招标,利率由市场决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间接调节商业银行对基础货币需求的作用。

2000年9月,人民银行宣布放开外币贷款利率;大额外币存款利率由金融机构和客户协商确定;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由银行业协会统一制定,各金融机构统一执行,这标志着我国在利率市场化改革方面又迈进了重要的一步。

2003年8月,人民银行在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时,允许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2倍。

2005年1月,央行发布了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报告。在该报告中,央行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思路确定为:先放开货币市场利率和债券市场利率,再逐步推进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顺序进行[1]。

2006年7月5日中国银行在上交所上市,2006年10月27日工商银行在上交所上市,2007年7月25日建行63亿a股也于上交所挂牌交易。2007年1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农行改革的“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十六字方针。

(二)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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