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控股集团综合经营演化研究
摘要。纵观国内外大型商业银行集团综合经营的发展历程,商业银行集团在综合经营过程中均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这与企业发展阶段、经济发展环境、金融监管政策以及科技发展等密不可分。通过比较分析我国商业银行集团在发展历程中综合经营战略的目标、核心能力以及协同效果,文章将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分为两个阶段,即综合经营起步阶段和综合经营新阶段。两个阶段的划分有助于商业银行正确评估自身综合经营水平,有利于我国商业银行进一步优化综合经营发展战略及实施路径。
关键词:商业银行;综合经营;发展演化;阶段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前后经历了“混业、分业、混业”三次演变。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期,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国策号召下,商业银行遵循混业经营发展思路,纷纷涉足证券、保险、租赁等非银领域。但由于法律制度不完善,金融无序发展,信贷过度扩张、资金挪用严重、部分机构经营不善等风险问题突出。监管层被迫从1993年底开始陆续出台《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法律法规,逐步确定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市场制度。但自1996年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开始以来,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入,金融机构对于混业经营的需求日益强烈,机构之间开始沿着一些边缘业务开展合作。同期,在利率市场化、金融自由化浪潮下,发达国家商业银行逐步建立起囊括全金融牌照的金融控股公司,商业银行综合经营已成为历史必然选择。2002年中信、光大和平安试点成立综合金融控股集团,成为我国金融机构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的标志性事件。2005年监管当局正式提出“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商业银行获得开展综合经营的政策空间,纷纷开始涉足信托、基金、租赁等非银领域,逐步发展为银行母公司模式的大型金融集团。截止2013年,大型商业银行通过申设、并购非银子公司,基本完成了起步阶段的牌照获取与规模扩张,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金融牌照体系。2013年以来,商业银行告别资产高速增长,银行与非银金融行业经营效益整体维持此消彼长态势,非银金融资产回报率稳步提升,非银子公司业务逐步成为银行集团业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自2015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来,监管政策加速出台,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入,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从峰值开始逐步下降。保险新规、资管新规、信托新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新规等监管政策陆续出台,对银行业务与非银业务的合作机制产生较大影响。在内外部经济金融新形势下,商业银行综合经营逐步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截止2017年底,国内五大国有银行的综合经营子公司资产规模和利润在集团中的占比平均为2.2%和3.75%。但与欧美国家商业银行(如花旗银行、汇丰银行、瑞银集团等)相比,国内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水平仍比较低。国外大型商业银行自本世纪初就已经普遍完成金融控股公司模式转型,组织管理模式也逐步实现了从直接经营型、战略控制型向战略指导型、财务控制型等成熟模式转变,逐步赋予子公司更多决策权,有效释放子公司经营活力。新时期、新形势下,我国大型商业银行需进一步发挥全牌照资源优势,深化挖掘综合经营协同效益,提升子公司对集团获客、活客、黏客的拉动作用,使综合经营真正成为银行集团提质增效的战略抓手,推动综合经营逐步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打造与国际领先同业并肩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
二、综合经营起步阶段“牌照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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