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机构革新探索
010年,黑河辖区人民银行系统完成了对5家县级支行改革工作,开展了以业务整合、机构整合、岗位整合、人员整合为主要内容的改革,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制约县支行有效履行职责的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使县支行从“小而全”向“专而精”、从职务管理向职位管理转变。重新对县支行进行科学合理的职能定位,突出了履职重点,明晰了职责,在引导县行行发挥主动性工作方面取得了预期的成效。
一、积极稳妥推进县支行改革工作
(一)制定改革方案
以科学管理,精简高效,因地制宜,积极稳妥为原则,以金融服务为重点,深入调查研究,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维护县域金融稳定为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辖内支行职能定位、工作责任和工作目标。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做好辖区县支行改革准备工作,充分了解内设机构及岗位设置要求,对人员思想状况、人员流出上下出口进行较为细致的摸查,为改革工作做好调查摸底。集中制定改革的各项配套措施、方案及指导意见,为改革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二)有序调整,推进“整合”工作
结合黑河市中心支行辖区实际,重新调整各县支行职能,并对内设机构、职位、人员重新整合,重构县支行管理模式。
1.整合内设机构,规范内设机构职能未设立外汇局的县支行设一室两部,即办公室、营业部、综合部;设立外汇支局的县支行增设外汇部,设一室三部,即办公室、营业部、综合部、外汇部。
2.调整人员结构,合理配置岗位以《中国人民银行黑河市中心支行辖区县支行内设机构及职位设置情况一览表》做为参照,结合各县支行业务结构和人员状况等实际情况,各县支行对职位的名称、主要职责、工作内容等进行重新梳理,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内设机构及职位设置情况表,合理确定职位。对5家县支行配备合理的人员编制数量,县支行行级领导职数:行长1名,副行长2名(未实行派驻制的单位由一名副行长兼任纪检组长),实行派驻制的单位设纪检组长1名。中层干部按每部室一正一副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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