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局长关于全市宗教工作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宗教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我市宗教工作基本情况
我市是全省宗教工作重点市之一,现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五大宗教。近年来,我市宗教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宗教事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
工作基本方针,严格执行《宗教事务条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抓基层打基础为重点,注重管理与服务并重,硬件与软件同抓,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我市科学发展和平安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目前,我市五大宗教都设有市一级的宗教团体,分别是市佛教协会、市道教协会、市伊斯兰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和市基督教协会;全市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共161处(佛教75处,道教16处,伊斯兰教2处,天主教5处,基督教63处),其中,寺观教堂43处,其它固定处所118处。宗教教职人员560名(僧尼455名、道士65名、阿訇4名、神父3名、修女2名、牧师9名、长老22名),宗教信徒近40万人(佛教20多万、道教10多万、伊斯兰教2万多、天主教6000人左右、基督教3万多人)。随着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我市的宗教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宗教领域和睦和谐、平安稳定。
二、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一)突出宣传教育,宗教政策法规在全市得到重视和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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