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县城限放区烟花爆竹燃放和殡葬管理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
加强县城限放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和殡葬管理工作,是相关单位的职责所在。一是法律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要求。二是群众有强烈要求。群众对无序燃放等行为意见很大,对职能部门履职提出了严重质询,并通过县长信箱、市长热线等形式提出了相关意见,严重影响了县政府公信力。三是县政府有部署。县政府下发了通告,制订了实施方案,开展了两次集中整治,充分表明县政府对该项工作的重视。
二、组织领导
成立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和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童琼英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晏再明、县政府办副主任周曙光、县公安局分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监察局、公安局、建设局、南洲镇、民政局、安监局、工商局、环保局、教育局、电视台等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考核督查小组和整治办案小组。办公室由周曙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县城限放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和殡葬管理工作的统一组织和综合协调;考核督查小组由周曙光兼任组长,县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法制办、信息中心、县政府办城镇组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整治办案小组由县公安局分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兼任组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监局、工商局、民政局、环保局、南洲镇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三、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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