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实施方案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建立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掌握各类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等情况的动态监管,是推动劳动合同制度深入开展的重要措施,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履行社会监管职能、规范用工秩序的重要举措,是涉及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就业再就业、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乃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各方面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关系监管机构的一项社会职责。
为推动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尽快实施,成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组长,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局局长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副职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藁城市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下设办公室(具体组成人员见附件),具体负责全市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协调推进和实施。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有关科室(所)具体负责,全方位推进全市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实施。
二、抓好试点,全面启动
按照上级安排部署,自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我市全面启动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工作,力争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建立起完整的劳动用工备案动态监管体系。
(一)今年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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