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为依据,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挖掘增收潜力,强力组织收入,大干六十天,确保12月10日前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全年4.59亿元税收任务。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检查对象。商业用房出租人,房地产开发公司,交通运输业,建陶、纺织、化工企业和重点纳税企业,重点建筑工程,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
检查内容。商业用房出租人是否依法缴纳房产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依法缴纳销售房产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企业所得税;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如何按照政策尽快理顺纳税渠道;建陶、纺织、化工行业和重点企业是否足额纳税、是否存在漏征漏缴问题;重点建筑工程是否存在漏征漏缴问题;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是否依法纳税;收费、罚没部门是否严格执法,是否存在账外账、小金库、账外收支相抵情况,是否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重点检查2012年及2013年税收缴纳情况,对欠缴税收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检查方法
(一)实行最低税负下限制度。对税负低于全省平均税负的批发和零售业进行专项治理;对税负低于全省平均税负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进行专项治理;继续利用数据监控和涉税信息,通过税务约谈、风险自查、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等多种方式堵漏增收,公平税收负担。
(二)开展纳税直评。县综合治税办公室抽调财政、国税、地税业务骨干力量,成立四个直评组,对企业开展税收直评,有效评估企业税收风险点,对违反税收政策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严格税务稽查。充分发挥稽查以查促收、以查促管的作用,把好征收最后一道关口。提高办案效率,组织好一般纳税人企业的自查工作,努力减少税款的损失。对自查不认真,纳税疑点较多企业进行重点稽查。
(四)实行发票协查。对涉及虚开发票的走逃企业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予以协助。同时集中力量按时限完成协查任务,将涉案税款追缴入库。
(五)开展小规模纳税人检查。制定小规模纳税人检查方案,根据计划分阶段推进。重点是繁华街道较大门市、用票户和用电大户。加强管户清查、纳税检查结果评估,国、地税根据规定的检查范围进行清查,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清查结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季度目标考核。
(六)加强营改增纳税人管理。营改增征收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纳税辅导、纳税服务的同时,强化征管力度。
(七)加大经济税收分析和收入督导调度力度。密切关注税源变动趋势,结合政策变动情况、征管情况和税收规律,努力做好月度、季度、年度税收预测。深入重点税源企业,了解税源大户生产经营及税收实现情况,把握大企业对实现组织收入计划的支撑力度。分片包干,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协调解决问题。
四、检查步骤
(一)动员部署(10月16日--10月20日)。成立县税收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召开全县会议进行动员,通过组织部署、政策引导和媒体宣传,广泛调动各乡镇、各单位、各企业及纳税人的积极性;财税部门、各乡镇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各部门、各乡镇抽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工作人员进行分组,乡镇、部门一把手召开工作组培训动员会议,明确工作时限,落实工作责任。
(二)重点检查(10月21日--12月10日)。县税收大检查领导小组从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抽调人员成立专项工作组,由县国税、地税、收费部门分别牵头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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